深圳法律网

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法律网 >> 劳动律师 >> 劳动法常识 >> 文章正文

农民工仅凭工资条就可起诉吗?
编辑:深圳律师 来源:互联网 点击进入:法律咨询热线

  我是一个农民,年初随村里的施工队到城里干建筑,原来说好工资一个月支付一次,可我们干了五个多月直到工程结束,也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工资款。几经协商,最后由承包人为每个工人写了一份工资欠款条。

 请问:我们应该向谁要求支付工资款,凭手中的工资条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吗?(读者:李山民)

 李山民:即使只有工资条,你们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首先,2005年1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根据该规定,实际施工人即你们可以直接向发包人(开发商)通过法律主张权利,提起诉讼,要回工资款,即可以撇开承包人,直接起诉发包人。你们起诉发包人(开发商)的同时,也可以将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参加诉讼,这样既能从速查清案件事实、分清责任,也能让你们的工资早日得到兑现。

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今年10月1日生效。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 根据上述规定,你们可以选择以发包人(承包商)为被告或以承包人(给你们书写工资欠条者)为被告提起诉讼。(程永杰张永建) 
 
 

来源:工人日报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赞助链接

    关于我们 | 律师加盟 | 业务合作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10 Sz-law.org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法律网 版权所有 沪ICP备05016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