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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权; 二、当事人应承担哪些诉讼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回避?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辩护律师的权利?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面和通信。 五、被害人等从何时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六、中级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刑事案件? 中级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七、法院何时决定开庭审判? 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的,应当决定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八、法院在开庭审判以前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九、哪些一审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案件; 十、法院如何送达传票及其他诉讼文件?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十一、一审刑事案件如何宣判?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定期宣判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十二、一审刑事案件审限如何规定? 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需延长审理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一个月。 十三、如何提出上诉?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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